五一假期,“十個嚴禁”
一、嚴禁違規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和參與高檔消費娛樂活動;
二、嚴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以及旅游、健身、釣魚、娛樂等活動安排;
三、嚴禁黨員干部參與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;
四、嚴禁公車私用、私車公養及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;
五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、補貼、獎金、實物;
六、嚴禁用公款支付或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;
七、嚴禁以各種名義向企事業單位轉嫁、攤派和報銷費用;
八、嚴禁利用過節巧立名目、借各種名義突擊花錢;
九、嚴禁違反規定操辦婚喪喜慶事宜;
十、嚴禁違反重大工作安排、重大突發事件、重要社會動態以及其他重要情況請示報告和節日值班值守制度。